区企业信用纠纷调解“首战告捷”——不请律师不打官司,涉企矛盾圆满化解

( 来源:上虞日报     发布时间:2019-12-12 )

       本报讯(记者 冯楠) 人民调解领域再获拓展。日前,看着被拖欠了近5个月的货款终于有了着落,我区一家建材厂商不由如释重负。对方建筑公司也对调解结果深表信服。双方当场签订还款协议,并表示供货合作仍将继续。

       这也是我区在全省成立首个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的破冰“首战”,如此“捷报”,也令其十分振奋。

       原来,从去年开始,该建材厂商向绍兴一建筑公司的一项在建工程供应砌块砖,到今年4月结束供货。其中最后一笔的57万货款应在今年6月底前结清。但近5个月过去,对方却迟迟未付。负责接待的调解员认为,如果就建材厂商的口述而言,这件案子的权利义务相当明确清晰,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对方建筑公司却表示自己的损失也不小,因为在供货期间,建材厂商曾一度中断供货,导致其无法按时结顶。而究其原因,又在于建筑公司在此期间没有履行定期结款的合同约定。调解员认为,建筑公司的违约事实比较明显,但其“委屈”情绪也应得到适当考虑,而僵持的根源恰恰也在此。

       为此,调解员通过背对背调解摸清双方“底牌”后,一边鼓励建材厂商适当让步, 一边向建筑公司分析其中的利害得失。最终,建材厂商表示愿意放弃期间因价格上调而增加的货款部分,并接受了对方分期付款的请求。为表诚意,建筑公司约定本月底前支付30万元作为首付。

    “事情能这么圆满,超出我们的预料。”该建材厂商负责人坦言,当初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诉诸调解,心里还是做好了起诉的准备。

    “双方对簿公堂,剑拔弩张,并不是最好的结果。我们应当做好桥梁。”调解员认为,这件纠纷如果走诉讼,建材厂商的诉求固然能得到满足,但双方的合作关系也将就此破裂;对建筑公司而言,也就此留下了诉讼记录,这对企业信誉以及今后的招投标都将带来负面影响。而这当中还不包括上诉立案上庭等所投入的时间、财力和精力。

       这也是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初衷。该调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企业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既是其中重要一环,也是目前亟待加强的短板所在。同时也希望通过调解这条路径,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在平和的氛围中达成协议,既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达成履行,也尽量顾全双方情面平抚对立情绪。

       为夯实调解力量,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聘请了包括企业家、律师及司法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同时由区发改局负责指导企业信用建设,区司法局负责指导调解业务,主要面向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类涉企信用类纠纷。“调解工作本身也是个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过程。”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于拓宽涉企矛盾化解途经,共建诚信上虞,促进全区最优营商环境的打造和深化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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